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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,不過這個判決卻顛覆這個觀念!一名70歲的男子李金龍,向3名成年子女索取生活費,但3名子女卻反控,小時候爸爸根本沒盡過撫養義務,他們不但曾被送到孤兒院,甚至爸爸還用水管打算把大姐綁去賣,家庭糾紛鬧上法院,最後法官判決3名子女不必扶養爸爸。

 

李金龍:「(判決)違背社會善良、道德倫理。」

滿頭白髮,他就是被指控棄養子女的李金龍老伯伯,揮舞著手臂要替自己辯解,但法官白紙黑字的裁定內容,全是不利於他的判決。

李金龍:「我怎麼沒有養他們,他們會長這麼大,沒養活也會活到這麼大嗎?我怎麼沒有養過他,請他發誓,我沒有養他,看要怎樣,天誅地滅。」

70歲的年紀,沒有謀生技能,要靠子女撫養,他洋洋灑灑列出的生活開銷,房租、飯錢,每個禮拜還要花300元洗三溫暖,每個月2萬5千元,說多不多,但3名子女沒有一個人願意負擔,因為在他們心目中的爸爸,從小就棄養他們,讓姐弟們一度在孤兒院長大。

家庭糾紛鬧上法院,李老伯伯告子女棄養他,但長女卻說是爸爸從小就沒撫養他們,還想把她綁去賣,李伯伯氣得在法庭上,詛咒子女們會有惡報。李金龍:「你說水管那麼大,如果有(賣女兒),我活不到明天。」

台中高分院庭長吳火川:「有罵三字經,而且常常對子女啊,有咆哮的情形。」

不過這麼一鬧,連法官也看不下去,認定法庭上辱罵的行為,已經觸犯民法,重大侮辱,另外綁架大女兒,也涉及及販賣人口,認定李金龍的確未盡扶養責任,免除3子女扶養責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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